河北博路众鼎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使用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河北博路众鼎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1座探伤室,并购置2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其中一台探伤机型号为XXGH-3005,管电压300kV,管电流5mA,朝南、北、上、下方向照射,另一台型号为XXGH-2505,管电压250kV,管电流5mA,朝南、北、上、下方向照射。公司委托编制的《河北博路众鼎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使用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6月取得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批复(邢环辐审[2020]03号),现持有2020年6月28日由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冀环辐证[E0361],有效期至2025年6月27日,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9号)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有关要求,河北博路众鼎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开展了相关验收调查工作,委托河北中旭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和7月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公司拟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验收检测报告,编写完成了《河北博路众鼎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使用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于2021年7月25日取得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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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